纂國名

Nghoi34​(議|勛)二〇二四年四月一六日 (二) 〇六時一一分之繕本 (新文「國名者,諸國所稱也。 ==亞細亞== 阿塞拜疆 阿富汗, 阿富汗斯坦 亞剌比亞首長國聯邦 亞美尼亞 也門 伊色列 伊拉克, 伊拉久 伊蘭, 以蘭, 伊朗 印度 印度尼西亞, 印尼 月卽別, 月祖別 阿曼 香佐富斯坦 華太瑠 柬埔寨, 柬蒲塞 塞浦路斯 黠戞斯 科威特, 科威都 格魯吉亞, 具琉耳 沙地亞剌比亞 叙利亞 新嘉坡, 新加坡, 昭南, 星港 錫蘭 泰, 泰國 大韓民國, 韓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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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子纂舊然。若強儲之,則新易均失矣。
告曰:子未登簿,果纂則IP誌焉。登簿籍名,則示子名,更有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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