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賢院、官署也、唐始置。先是、開元五年有乾元殿、一度稱麗正殿修書院[一]。訖十三年始為集賢殿書院[二]、畧曰集賢院。掌修書之事。置學士、以宰相及侍從官兼焉。
沿革
唐以後歷朝或有㳂置。職掌各有變動。見下述。
宋
宋初㳂置。掌收藏、校勘典籍。與史館、昭文館合稱「三館」。設集賢殿大學士、宰相兼之。學士、修撰、直院、校理諸職皆由他官兼之。元豐改制、並歸祕書省。
金
宣宗貞祐五年復置、長官稱知集賢院、下設同知集賢院、司議官、諮議官等、備訪也。
元
世祖至元二十年、並歸翰林國史院。卄二年復分、置大學士、學士、直學士。掌提調學校、徵辟隱逸賢良諸事、並領國子監、道教及陰陽、祭祀、占卜事。成宗、武宗朝嘗置院使為長、後省、仍以大學士領焉。其屬有侍讀學士、侍講學士、待制、修撰等。又轄國子學、興文署等。